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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关键词: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等实控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证券交易所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支持适度融资需求
证监会: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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