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日本帝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帝人”)作为原告,以金力股份产品侵害其专利权为由发起了诉讼,而次日,恩捷股份又“紧急”发布更正公告,将日本帝人的原告身份撤去。而该情形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2023年5月,上海恩捷对金力股份发起第一次专利诉讼。次月,上海恩捷受让日本帝人两项专利,凭借与日本帝人共有的专利权,便有了此次诉讼。
一、上海恩捷向金力股份发起专利诉讼,公告次日“紧急”撤去日企原告身份
(资料图)
“故事”的开端,缘起上市公司恩捷股份近期发布的两则诉讼公告。
2023年8月8日晚间,恩捷股份发布公告称金力股份侵害其下属子公司专利权,已完成诉讼立案,日本帝人亦为原告之一。而次日早上,恩捷股份匆匆发布更正公告,撤去日本帝人原告身份。
1.1 2023年8月8日晚间,公告称其子公司与日本帝人向金力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023年8月8日晚间,恩捷股份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诉讼公告”),公告显示,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及日本帝人就金力股份及相关方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侵权诉讼涉及2个案件,对应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ZL201380061102.8号发明专利、ZL201810710744.0号发明专利。
简言之,2023年8月8日晚间,恩捷股份发布公告,称金力股份侵害恩捷股份子公司上海恩捷以及日企日本帝人的专利权。
而次日早上,恩捷股份匆匆发布更正公告,以工作人员失误为由,撤去日本帝人原告身份。
1.2 2023年8月9日早上,恩捷股份紧急更正公告撤去日本帝人原告身份
2023年8月9日早上,恩捷股份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显示,ZL201380061102.8号和ZL201810710744.0号发明专利均为恩捷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和日本帝人共有。
经事后审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将上述公告中的诉讼当事人原告进行更改,即由上海恩捷和日本帝人,更正为上海恩捷。
即是说,涉案专利系上海恩捷与日本帝人的共有专利,恩捷股份原于2023年8月8日晚间发布诉讼公告中,日本帝人系原告之一。然而次日一早,恩捷股份却紧急更正发布公告称,日本帝人不再系诉讼当事人之一。
在此情形下,日本帝人作为涉及专利权的共有人,究竟是否具备原告身份?为何恩捷股份8月8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将日本帝人与上海恩捷一同列为原告,而后次日又紧急撤掉日本帝人的原告身份?
1.3 恩捷股份由美籍华人李晓明及其家庭成员控制,为锂电池隔膜行业龙头
据恩捷股份2022年年报,恩捷股份实际控制人系李晓明家族,家族成员包括Paul Xiaoming Lee、Sherry Lee、李晓华、JERRY YANG LI、Yan Ma。李晓明家族直接及间接持有恩捷股份45.35%的股权,实际控制恩捷股份。
关于具体持股情况,PAUL XIAOMING LEE(李晓明)直接持股14.14%,家族成员李晓华直接持股7.5%,家族成员SHERRY LEE直接持股7.99%,家族成员JERRY YANG LI直接持股1.65%。李晓明家族成员通过恩捷股份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恒邹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恩捷股份14.07%股权。
需要说明的是,李晓明、李晓华为兄弟关系。家族成员中,除李晓华为中国国籍、持境外绿卡外,其他家族成员均为美籍华人。
据恩捷股份2022年年报,1982年,李晓明加入中国昆明塑料研究所,从1984年至1989年任副所长,1992年12月毕业于美国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为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2年至1995年,李晓明任美国Inteplast Corporation技术部经理,1996年4月起至今,历任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纸业”)董事长、总经理,成都红塑董事长等职务。2006年起,李晓明加入云南玉溪创新彩印有限公司(恩捷股份前身,以下简称“创新彩印”)任董事长;现任恩捷股份董事长。
90年代,李晓明远赴美国留学,毕业后供职于美国薄膜企业。
据恩捷股份2022年年报,恩捷股份是锂电池隔膜行业龙头,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成本效率、技术研发方面都具有全球竞争力。恩捷股份已经进入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产品覆盖动力锂电池、消费锂电池和储能锂电池三大应用领域。2022年,恩捷股份快速发展,产能规模和收入规模大幅增长,隔膜产能和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
据《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数据,2022年国内锂电池隔膜出货量排名前三的企业,分别是上海恩捷、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恩捷以接近4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
1.4 金力股份由袁海朝于2010年创立,与恩捷股份均处于隔膜行业
据工信部于2018年1月9日公布的“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金力股份“榜上有名”,成为第一家符合条件的隔膜企业。
据金力股份签署日为2023年12月23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金力股份招股书”),金力股份由袁海朝,于2010年2月创立。目前,金力股份是国内本土锂电池隔膜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北省单项制造冠军。
且金力股份招股书显示,金力股份将恩捷股份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二者主要产品均涉及基膜、涂覆薄膜/湿法。
据金力股份引自高工锂电数据,2021年,恩捷股份为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龙头,市占率达56.1%;金力股份以8.9%的市场占有率占据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第4位。
显然,在隔膜行业,恩捷股份与金力股份为竞争对手。
二、上海恩捷两项专利受让自日企,专利公告次月即向金力股份索赔超2亿元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反观上海恩捷,其2023年6月才受让日本帝人的两项专利生效,8月就以金力股份侵害上述两项专利为由,索赔2.1亿元。
2.1 两项涉案专利,系上海恩捷于2023年6月26-27日受让自日本帝人并与之共有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申请号为2013800611028的专利名称为“非水系二次电池用隔膜及非水系二次电池”的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10月25日,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2月8日。而后该专利权发生转移,专利权人由日本帝人变更为日本帝人、上海恩捷,登记生效日为2023年6月26日。
申请号为2018107107440的专利名称为“非水系二次电池用隔膜、其制造方法及非水系二次电池”的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2月25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12月31日。而后该专利权人由日本帝人变更为给日本帝人、上海恩捷,登记生效日为2023年6月27日。
即上海恩捷受让上述诉讼涉案专利,系2023年6月26-27日受让自日本帝人,并与日本帝人共有。
2.2 专利局2023年7月公告专利受让,同年8月发布向金力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转移公告日均为2023年7月7日。
上文提及,2023年8月8日晚间,恩捷股份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上海恩捷与日本帝人作为原告,对金力股份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所涉案金额合计为2.1亿元。8月9日恩捷股份早上公告称,本次诉讼的原告更正为只有上海恩捷。
从时间上来看,2023年6月,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受让涉案专利生效。同年7月,专利局正式发布上述专利的受让公告。专利局发布公告次月,上海恩捷即以金力股份侵害专利权为由,向金力股份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超2亿元。
三、金力股份相似专利或授权在前,上市前夕遭遇“狙击”
科创板向来是专利诉讼的高发板块,以专利侵权为名发起的“阻击战”也屡见不鲜。2022年末,金力股份拟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受理,2023年却两次遭遇专利“狙击”。
3.1 2022年12月30日,金力股份拟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
据上交所公开信息,金力股份拟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于2022年12月30日获受理,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7日,金力股份处于上会阶段。
在金力股份申报上市申请获受理不到半年,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即对金力股份发起诉讼。
3.2 2023年5月第一次向金力股份提起专利诉讼,三项涉案专利均被金力股份提请无效宣告
2023年5月22日,恩捷股份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指出,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作为原告,就金力股份及相关方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分别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涉案专利包括ZL201810751698.9号的发明专利、第ZL201920914445.9号的实用新型专利、ZL201921292978.4号的实用新型专利。本次专利侵权诉讼中,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合计7,000万元。
可见,金力股份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不到半年,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珠海恩捷对金力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不过,金力股份似乎也“不甘示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申请号为2018107516989的发明专利名称为“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申请日为2018年7月10日,申请人为珠海恩捷,授权日为2021年11月2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7日,该专利案件状态为“合议组审查”。该专利于2023年7月13日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无效宣告请求于2023年7月18日受理。
另外,申请号为2019209144459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高安全性的锂离子电池涂布隔离膜”,申请日为2019年6月18日,申请人为上海恩捷,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9月11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7日,该专利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2023年8月1日,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
申请号为2019212929784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安全性高循环性好的锂离子电池涂布隔离膜”,申请日为2019年8月12日,申请人为上海恩捷,授权日为2020年7月3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7日,该专利案件状态为“合议组审查”。2023年6月13日,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上海恩捷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高安全性的锂离子电池涂布隔离膜”全部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
另外,实用新型专利“安全性高循环性好的锂离子电池涂布隔离膜”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A和C)、2-6(引用技术方案A和C)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B)、2-6(引用技术方案B)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而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人为金力股份。
可见,在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发起的第一次诉讼后,金力股份也开始针对此案涉及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评价结果显示,第一次诉讼中,两项涉案专利存在不具有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的情况。
巧合的是,在恩捷股份下属公司第一次对金力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同一日,恩捷股份官网发布称,上海恩捷与日本帝人签署专利转让协议。
3.3 上海恩捷受让日本帝人2项专利的时间,晚于金力股份相似专利的授权时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7日,金力股份持有一项名为“一种含有复合涂层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2018112922658,申请日为2018年10月31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4月24日。
该专利说明书显示,发明专利“一种含有复合涂层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能制备出耐热性好、稳定性高的电池隔膜。
对比来看,金力股份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含有复合涂层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与上海恩捷受让自日本帝人的两项专利也即涉案专利,存在相似性。
然而,在授权时间上,金力股份该相似专利于2020年4月24日取得授权,而上海恩捷受让日本帝人上述两项专利系2023年6月生效,金力股份专利授权时间,或在上海恩捷之前。
不止于此,从发展历程和隔膜技术成果产出时间上比较,金力股份或同样早于上海恩捷。
3.4 金力股份成立时间以及取得第一项隔膜专利时间,均早于上海恩捷
上文提及,金力股份成立于2010年2月。
据金力股份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12月23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境内授权专利205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实用新型专利142项,境外授权专利7项。
据金力股份招股书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上述专利中,金力股份取得的第一项隔膜相关专利为“一种聚合物多孔膜的制备方法”,专利号为2010102076346,申请日为2010年6月13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12月28日。
反观上海恩捷,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上海恩捷成立于2010年4月27日。其第一项隔膜相关专利为“一种聚烯微多孔多层隔膜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为2011101024461,申请日为2011年4月2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12月31日。
对比之下,金力股份成立时间以及取得第一项隔膜专利时间,均早于上海恩捷。金力股份授权专利在前,是否称得上侵权?此外,上海恩捷受让日本帝人的两项专利公告次月,即对金力股份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是否意在“狙击”?
四、恩捷股份逾百亿元定增募资未达预期,行业竞争“角逐”
随着全球推进“净零排放”,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借此趋势,作为锂电池隔膜行业龙头,恩捷股份于2021年11月发起定增募资,拟募资额达128亿元。然而,至2023年6月,恩捷股份最终募资额缩水,调整为75亿元。
4.1 2021年11月,恩捷股份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资128亿元
2021年11月23日,恩捷股份发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其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28亿元,分别投入“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一期)”、“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二期)”、“江苏恩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隔膜产业化项目”、“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2亿平方米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4.2 2023年6月最终募资额75亿元,定增募资未达预期
据恩捷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2023年5月14日,恩捷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规模从不超过128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5亿元(含本数)。
据恩捷股份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的《关于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恩捷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7,721,996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8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645.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54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日全部汇入恩捷股份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恩捷股份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6月13日,恩捷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0.1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39.98亿元。
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恩捷股份的定增募资额,从预期的128亿元到最后实际募集到的75亿元。募资额的缩水,是否意味着此次定增的募资未达预期?
2022年12月,金力股份拟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受理,若成功上市,即意味着其金力股份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在这场竞争中,恩捷股份是否通过其子公司发起诉讼的手段“拖延”金力股份上市步伐,以时间换空间?有待监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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