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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露笑科技公开信息显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多次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在互动易平台上的回复显示,你公司碳化硅项目已经开始批量生产、将实现大批量供货、开始进入产业化放量阶段、碳化硅衬底片预计两到三年内价格都没有下降的可能性等情况。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22年度受到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制约,你公司实现碳化硅衬底片销售收入62.57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碳化硅衬底片销售收入222.12万元。前述你公司发布的碳化硅项目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误导性陈述。你公司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合肥市长丰县签署建设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产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对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与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在合肥市长丰县共同投资建设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产业园,项目投资总规模预计100亿元,资金来源于你公司自有资金及合肥市长丰县出资,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预计投入资金21亿元,预计12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实现投产。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你公司的碳化硅业务主要指6英寸导电型碳化硅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共24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92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4.59亿元,募集资金投入3,307.24万元。该内容与你公司2020年披露的总投资100亿元碳化硅产业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投资、达产进度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项目的变动进展。
处罚决定如下: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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