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运输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这是《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规章体系下的首部专门针对不停航施工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不停航施工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深化和细化。
当前,我国机场建设发展正处于规划建设高峰期和运行安全高压期,据统计,全行业365个监督项目中,涉及不停航施工的项目有139个,占比达38%。大量机场改扩建项目涉及跑滑、机坪、空管、油料等工程不停航施工,机场运行的复杂性持续增加,对机场运行安全带来较大挑战。为进一步加强运输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确保机场运行安全,提升运行效率,民航局机场司组织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制定了《办法》。
(资料图片)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不停航施工的定义和范围。将其定义为在运输机场不关闭或者部分区域、部分时段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收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内实施工程施工;不包括飞行区内进行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抢修。
《办法》的章节编写按照不停航施工的流程开展,包括总则、不停航施工申请与审批、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编制、不停航施工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等6个章节,以及《不停航施工申请书》《不停航施工安全责任书》《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不停航施工应急预案》4个附件。
《办法》与涉及机场运行安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充分衔接。鉴于跑道侵入防范、外来物防范、净空保护、空防安全、电磁环境保护、目视助航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标准已较为健全,明确除按本《办法》执行外,还应符合相关要求。
《办法》将机场运行安全和施工安全进行了统筹和衔接。为进一步强化机场运行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除民航行政机关,《办法》要求民航质监机构在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将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此外,结合工程需要,把管理对象从施工单位扩展到入场的建设、监理、设计、检测等所有参建单位。
《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不停航施工管理要求。重点完善了与机场运行安全密切相关的管理要求,如强化了不停航施工安全协调会议、通信、导航台、监视、气象等重点设施和电磁环境的保护、不停航施工的开工、各类线缆管道的确定和保护、施工机械高度和悬臂作业高度、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现场教育等要求,细化了不停航施工审批的时限要求,增加了电子围栏、卫星定位等新技术应用的鼓励条款等。
《办法》强调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为贯彻落实局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火灾防范的管理,对露天作业、物料堆放、人员管理等提出要求”的指示精神,民航局机场司组织民航质监总站编制了飞行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章,并会同公安局和航安办完成了审查工作,将其编入即将发布的《民用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航空情报资料的提交和发布要求。不停航施工批准后,机场管理机构应按照《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原始资料。以航行通告形式发布的不停航施工相关信息,应在航行通告生效时间24小时以前提供原始资料。航空情报资料或者航行通告生效后,方可开始施工。《办法》还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管制单位提供不停航施工信息。
《办法》对可能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不属于不停航施工行政审批范畴的其他情形进行了规定。对于军民合用机场的军方施工、飞行区邻近地区(含航站区)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工程施工,飞行区内规模较大且实施周期较长的日常维护,飞行区内项目勘察测量、铁路地铁下穿施工活动等,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参照制定运行安全管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军方施工项目可能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明确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军方场站严格落实空军、民航军民合用机场运行保障规定有关要求。
民航局机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召开专题宣贯会对《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同时督促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开展对《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守机场运行安全底线,保障飞行安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