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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嵩明纪检干部当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
“在本轮巡察中发现县供销联社违规发放慰问金、县委党史县志办违规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发放稿酬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多单位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有的在上轮巡察中就已指出。”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近日对县委第七轮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体约谈时,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被约谈的8家单位“一把手”逐一指出问题。
今年3月1日至4月9日,该县派出4个巡察组对10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发现8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巡察办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做了报告。县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县纪委监委及时对相关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压实责任,并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
约谈指出,本轮巡察发现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酒水用于接待、违规奖励发放稿费及津补贴、违规公款报销、违规或超标准进行职工慰问等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涵养政治生态;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扛牢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监督,夯实监督力量,履行监督职责;加固制度堤坝,堵塞制度漏洞,增强治理效能4个方面推动该类问题深入彻底整改。并要求有关单位以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为突破口,一件一件深刻剖析,一条一条抓好纠治,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改、彻底改。
近3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3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问责1人。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落实严的举措、营造严的氛围,全力以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当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通讯员 戴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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