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是什么?
教育费附加是指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有利于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计算公式为: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教育费附加怎么减免?
教育费附加按照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征,随着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
因减免税而对增值税、消费税进行退库的,可同时对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实施退库。
对由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对消费税、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换。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