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社保查询主要有电话查询和社保局窗口查询,电话查询的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社保局窗口查询则需要办理人携带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定西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定西社保局地址是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北路46号。
定西社保查询
1、电话查询
拨打定西市社保热线0932-12333查询
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2、定西社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定西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定西社保局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10号)和《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发〔2010〕2号)精神,设立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3.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强化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建立和健全符合定西实际的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和制度。
2.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3.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全市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8.加强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职责,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和项目的力度,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各级各类回国留学人员相关工作,强化出国(境)培训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定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定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