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比例怎么算?
房屋维修基金不是随便收的,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缴纳比例。商品房销售时,买受人与销售单位应当签订维修基金缴纳协议,由买受人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销售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出售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大家最关心的是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怎么申请。一般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房屋维修基金由房管局管理,但申请程序非常复杂。如果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要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后才能申请。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没有物业,社区可以申请。
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分为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两种:
1.总体情况。
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等。作为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业主或者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采纳使用建议;向房屋安全与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维修基金将划拨给维修单位。
2.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下,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此外,付款将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批准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完成。
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保修期满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项目。
所谓公共部位,是指物业的主体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基地内外存储);室外墙壁、门厅、楼梯间、走廊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给排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
根据建设部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领域外,严禁挪作他用。
此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