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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了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评价结果,兴业证券(601377)连续第四年获得最高A类评价,以90.38的高分,在85家券商中排名第4位,较上一年度提升3位。
本次信用评价于今年5月启动,对企业债主承销商风险防控指标、信用行为指标、服务实体经济指标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机构、专家评价指标四大部分进行评价。评价过程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全市场参与的方式,包括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债券受理审核和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了评价工作。参评机构和专家分别对受评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信用情况、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评级结果和评级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
近年来,兴业证券不断从业务体系、制度、人才等多维度加强债券承销业务执业能力,推动规模和质量均衡发展,为本次评价的优异成绩奠定了基础。在业务体系方面,兴业证券建立了责任清晰、相互制衡的业务架构;在业务制度方面,规章制度完备,职责权限明细,流程机制健全;在人才队伍方面,不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持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努力打造高素养强战斗力的债券业务团队。
未来,兴业证券债券业务条线将再接再厉,继续深入贯彻集团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做好信用管理,推动集团固收业务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