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属于违法?
答:是的。
具体举报受理划分如下: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已明确: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不申报、申报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人请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信访。另我市社保部门咨询热线为(020)12333。
(2)如属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已登记参保的,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漏缴规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由地税部门进行处理。
个人可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反映和沟通,由其判断所述情况是否属于地税部门受理的范围。检举电话“(020)12366-2-4-1”与举报中心联系,或将证据材料(如具体任职受雇合同、工资存折、工资单、工作证件等复印件)寄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邮政编码:510620。
也可提供证据材料亲自前往举报中心反映社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