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浏阳市人民法院获悉,尔康制药(行情300267,诊股)一名行政部员工侵占公司资金251万元,主动投案获判缓刑4年。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制药”)行政部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八次通过伪造与3家建材公司的销售合同、收货单,模仿尔康制药行政总监帅某某签名或登录帅某某的OA审判系统拟制请款单等方式,进行虚假报帐,以此虚构支付建筑材料货款的事实,致使尔康制药向上述三家开票公司先后八次支付货款共计2510810元。
上述三家开票公司实际负责人田某某在收到货款后向尔康制药开具相应发票,在扣除货款5%或8%的税点后,将剩余230万余元货款转入了被告人黄某指定的银行账户,被告人黄某先后向田某某支付感谢费共计10.5万元。
2021年10月11日,被告人黄某在尔康制药董事长帅某某1、行政总监帅某某质问时承认了骗取公司资金的事实,在公司报案后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已退赔全部赃款2510810元,被害单位尔康制药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公司钱财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被告人黄某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尔康制药主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值得一提的是,在尔康制药2014年披露的一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名单中,黄某曾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6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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