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等权利符合若干情形,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三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扩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范围,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市场监管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固疾顽症,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着力解决群众痛点、治理难点,真正让市场监管长出牙齿,实现“利剑高悬”,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新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共同推动解决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较长、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缩短信息公示期限,规范信用修复程序等,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新格局。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表示,这三部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大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力度、加大违法成本、加强信用管理引导等手段,可从侧面提升市场运行健康水平和总体营商环境。同时,也为进一步“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未来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和市场运行体制将被进一步强化。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细胞,决定着宏观经济的质量和活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进而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有利于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预防和减少市场失灵现象,更好地发挥市场的无形之手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有利于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拉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储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