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方式从源头治理纠纷见成效。据了解,深圳市消委会积极运用消费投诉公示和经营者评价等创新方式,促使经营者加强经营诚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和解方式解决消费投诉。深圳上半年投诉降27.53%,投诉量减少28991件。
记者了解到,数字经济时代,经营者过度收集、随意泄露、转手买卖消费者信息十分普遍。广东省消委会年初接到多宗怀疑网购平台泄露消费者信息导致接到诈骗电话的投诉。
个人信息安全成为关注的热点。广东省消委会分析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家利用垄断地位任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部分经营者通过“不同意就不准用”等“霸王条款”变相强制采集消费者信息;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信息泄露,部分消费者贪图方便或小便宜,随意扫码、下载应用软件,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引发财物损失风险;三是个人信息在某些行业连续转卖成为风气,例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购房者的信息兜售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使用后又卖给家具公司,家具公司再转给其他相关行业人员;四是消费者面对信息泄露难以维权,由于信息和技术均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在面对个人信息被泄露或非法使用时,难以取得相关证据,导致维权难。
对此,省消委会高度重视,于今年上半年针对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提起了4宗公益诉讼,力求以诉讼为手段维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消费活动中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如有必要提供个人信息,则要充分考虑商家收集信息的必要性、正当性、合法性,了解信息储存的路径、保护的方法,同时签订隐私保护协议。(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