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申请人为了蹭热点话题,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设立申请,拟成立“我命油我不油天(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局驳回。
市场监管局随即在官微上发布关于“我命油我不油天(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设立)审批被驳回情况的说明。
说明中指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市场监管局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审核意见为:“经审查,建议更改字号。”(记者 李佳佳)